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芮田甜 昆明報道)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近日雲南省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將「3.01」昆明火車站暴力恐怖案件四名被告人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昆明市檢察院依法審查認為:依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帕提古麗.托合提4人組織、策劃、實施昆明火車站殺人暴力恐怖活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遂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