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今年以來,深圳交警開展了嚴管、嚴查、嚴處的「法治通城行動」,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卻頻繁遭遇「法律瓶頸」。昨日,深圳交警部門向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提請修訂《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包括增加酒駕特定同車人將「連坐」處罰100元;不滿4周歲兒童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處罰300元;「龜速」」(慢駛、停駛等)行駛處罰1000元等。
本報檢索 | 本報必讀 | 本報欄目 | 本報獲獎 | 本報訂閱 | 廣告 | 關於我們
香港文匯報新媒體中心 版權所有 c 1997-2025 WENWEIPO.COM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