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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被台媒稱為「史上最貪女檢察官」的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已停職),涉嫌包庇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昨日被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將2325萬元新台幣(約600萬港元)的不法所得沒收。創下台灣第一宗女檢察官被羈押禁見的紀錄。
特偵組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玉珍,並建請法院對陳玉珍從重量處最嚴厲之刑。陳玉珍坦承犯行,並將不法收賄金額2325萬元全部繳回,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18日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至於長期行賄陳玉珍的施永華,因主動檢舉獲判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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