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光大銀行(6818)公告稱,其母公司光大集團重組改革方案已獲國務院批准,由國有獨資企業改制為股份制公司,財政部和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發起設立,此次重組改革屬於政府主導下的國有資產變更行為。
公告顯示,光大銀行母公司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將更名為「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財政部以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的股權、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光大香港)的股權,及對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享有的債權本息作為出資。匯金公司以持有的90億股光大銀行的股份、中國光大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及承接的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本息作為出資。
重組改制後,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包括境外分支機構)全部資產、負債、機構和人員由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承繼。
公告稱,公司將配合匯金公司和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推進重組改革的相關工作,並履行後續的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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