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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世功認為行政長官作為香港特區首長和政府首長,最重要的一項職責就是維護好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央的關係。
強世功:香港政改關係國家安全 特首「愛國愛港」屬基本要求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軼瑋 北京報道)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港澳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強世功日前向本報指出,依據基本法設計的香港行政長官普選方案,一方面考慮香港社會的多元結構,從而保證在提名委員會中每個社會階層都有自己的代表,保證了選舉制度本身的公平、公正、合理。另一方面也考慮到「一國兩制」的特殊設計,考慮到中央與特區的關係以及普選對國家的影響。因此,普選的制度安排不能侵蝕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普選結果更不能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在這個重大原則問題上,必須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辦事。他強調,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是基本法設計的中央與特區關係的基本要求,與中央對抗的行政長官會從根本上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和整體利益。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今年3月「兩會」期間在會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團時指出,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是香港政治制度的重大變革,關係到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也關係到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4月底在北京會見香港傳媒高層訪京團時指出,香港普選的最大問題,就是不能出現一個與中央對抗的特首。若由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特首,將會威脅國家安全,損害香港長遠利益。
中央憂港遭外力滲透威脅國安
強世功認為,張德江及李飛的講話,都涉及基本法上的核心問題,即香港政改,尤其是行政長官普選,不僅僅是香港自身的事情,也是整個國家的事情,它關係到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大局。
目前,香港回歸雖然已經17年,但英國百餘年殖民統治的影響還在,港人的國家認同比較薄弱,鼓吹「港獨」者有之,強闖駐港部隊軍營者有之,為英國殖民統治招魂者有之,與外國勢力暗通款曲者有之。而維護國家安全的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自2003年擱置至今,一直被妖魔化,立法完成遙遙無期。在此情況下,中央擔心香港被外部勢力滲透和利用,威脅國家安全,並非杞人憂天。
特首須效忠祖國及特區
強世功指出,在香港普選問題上,基本法之所以要求特首必須愛國愛港、不能與中央對抗,其立法的精神在於普選產生的特首必須效忠自己的國家和香港特區,在涉及國家利益以及處理與中央有關的事務時,必須堅決維護國家利益,尊重中央的決定,不能對抗中央,更不能聽命於外國,不能與外國勢力聯手對抗中央。
那麼,如果放棄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的底線,讓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掌握特區管治權,將會出現怎樣的後果?對此,強世功指出,香港特區是中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而不是一個國家或獨立的政治實體。他稱,行政長官作為香港特區首長和政府首長,最重要的一項職責就是維護好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央的關係,如果是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不僅難於處理好這個關係,而且還會成為中央與香港特區建立良好關係的障礙,這種人在香港執政,國家安全就沒有保障,「一國兩制」的實踐可能受到重大挫折。
香港的經濟繁榮與發展,從來都離不開內地,離不開中央政府和內地各地區的支持。香港回歸以來,兩地的經貿關係、社會文化交流、人員往來越來越密切,這種不可逆轉的大趨勢,是香港在歷史性轉折關頭繼續保持社會穩定、經濟繁榮的重要因素。
強世功表示,如果選出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當行政長官,與這種大勢背道而馳,大家可以預見,屆時中央與特區關係必然劍拔弩張,香港和內地的密切聯繫必然遭嚴重損害,香港社會內部也必然嚴重撕裂。另一方面,各種境內外敵對勢力將會乘虛而入,利用香港從事反華反共活動,很有可能把香港引向分裂祖國的道路,甚至把香港變成顛覆、滲透和破壞活動的基地。這顯然不符合基本法的要求,也是中央政府不能容忍的。
特首人選若對抗中央 引發憲政危機
「香港是一個為國際經濟活動,尤其世界各國各地區與中國經貿活動提供服務的平台,如果行政長官與中央對抗而導致香港政局不穩,各國投資者還有誰會利用這個平台做生意?如果投資者跑光了,香港還會是一個國際金融貿易中心嗎?」強世功反問道。
這位專家指出,按照基本法規定,特首經選舉或協商產生後,必須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這種任命是實質性的,一旦產生一個與中央對抗、中央不能接受的特首人選,中央很有可能不予任命,這將引發憲政危機。相信大多數港人都不希望看到這種局面。
香港反對派有一種說法,特首普選要允許「不同政見者」參選,不能將他們「篩選」出去。對此,強世功認為,這就要看「不同政見」的具體內容是甚麼。如果所謂「不同政見」是指不認同中國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比如企圖把香港變成獨立政治實體,或意圖推翻中央政權,改變國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那麼,將這樣的「不同政見者」排除在行政長官普選大門之外,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即使在民主成熟的西方國家,也不允許意圖推翻國家基本憲制秩序的人參選最高行政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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