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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魯甸地震現場,解放軍全力救死扶傷。
試點在滇推進 委員稱制度建設刻不容緩
香港文匯報.人民政協專刊訊(記者 何凡)雲南魯甸地震災情牽動人心,亦再次凸顯出巨災保險內地落地的急迫性。目前雲南已成為首批試點地震保險的地區,相關工作將分階段推進。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壽原董事長楊超向記者表示,巨災保險是一項系統工程,制度建立應結合國情和各地巨災風險特點。全國政協委員、保監會原副主席李克穆也指出,近年來內地進入新的災害多發期,造成的損失呈明顯上升趨勢,建立完善巨災保險已刻不容緩。
據中國地震台網測定,8月3日16時30分,雲南省昭通市魯甸縣發生6.5級地震。這是雲南遭遇14年來最大的一次地震。而高層此前選擇雲南作為地震保險試點,便與其本身特殊的地理、地質環境有關。專家指出,雲南省內全部國土面積都處於6度以上抗震設防區,高烈度抗震設防面積比例居中國大陸之首,且震後易引發滑坡及崩塌等其他次生地質災害。
巨災保險將成救災支柱
伴隨自然災害發生頻率增高,建立地震災害在內的巨災保險制度,使其成為災害救助體系的重要支柱,已成為各界共識。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亦成為決策層在上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的重要工作之一。
李克穆認為,巨災保險制度的推進工作確需加快。「無論是對於災難補償的支持,還是對於保險公司的成長,巨災保險都是有好處的。」他指出,巨災保險的關鍵點,是要形成政策性保險,國家財政支持,地方政府補貼,保險公司運作。國際上,保險對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的補償通常高達30%-40%,而中國僅為3%左右。
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鄭新立指出,保險是社會的安全網,建立發達的保險業是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需要。要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充分發揮保險公司在防災救災中的作用。去年,中國人均GDP已達6,750美元,從國際經驗來看,進入了保險業快速發展期。而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為發展保險業指明了方向,也使巨災保險制度建設從研究討論逐漸走向實質性的建設實施階段。
需動員社會力量參與
楊超認為,地方試點僅是區域性的,不能從根本解決所有問題。內地地域廣闊,人口眾多,災害事故頻發,要考慮到東南西北中各個地方情況的差異,需要因地制宜、量體裁衣。
「首先要統一觀念,當前一些突發自然災害地方的政府職能部門已經意識到巨災保險制度的重要性。而作為一個保險保障制度,財政預算要給予充分支持,同時動員社會力量包括商業保險機構的參與。」楊超說。
去年8月,雲南省與深圳成為首批試點巨災保險的地區。「地震保險已在楚雄地區開展,但僅限於農房保險,城鎮居民還未納入地震保險制度內,且難度也很大。」雲南財經大學保險系教授錢振偉稱。
據透露,作為制度在地方層面的破題,雲南從頂層設計、政策支持、配套措施、專業風險管理及地方立法等方面分階段推進試點。有關試點方案將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作、財政支持、非營利性的地震保險制度。另有內地媒體報道稱,近期將下發的「新國十條」中有明確中央財政支持和巨災基金兩項關鍵內容,會解決巨災保險試點面臨的問題,以實現巨災保險在更大範圍內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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