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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腎者展示左腎摘除後遺留的疤痕。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江西南昌青山湖區法院於7月對非法買賣器官案庭審,並作出一審判決,12名被告人因出賣人體器官罪分別獲有期徒刑2年至9年6個月。這宗案件揭開販腎交易鏈條:從網上招募供體,圈養供體,取腎、異地空運、移植,短短5個月,該犯罪集團圈養近40人,販賣腎臟23個,非法獲利154.8萬元人民幣。
這個橫跨江西及廣東的特大販腎集團,多數成員曾是活腎供體或受體,他們處在利益鏈底端,利益鏈頂端是腎移植醫院和醫藥商,二者勾結攫取大部分利益。
順利過機場安檢
據《新京報》報道,活腎供體是20歲到30歲出頭年輕男性,賣腎是為了「撈快錢」,賣腎所得在22000元至25000元之間。據警方調查發現,該販腎團托招募和「圈養」供體近40人,先後有23名活腎供體被賣腎集團圈養在南昌紅谷灘附近的小旅館或租賃房內,一旦體檢配型成功,就被「牽」出來取腎。
這些活腎供體,大多是20歲到30歲出頭的年輕人。摘除腎臟的手術室是從民營醫院租借的,參與手術的醫護人員從多個醫院找來。剛摘除的腎臟浸泡藥水,裝在冷藏箱中,以海鮮的名義空運至廣州,據嫌犯供稱,過機場安檢時,他告訴安檢人員,箱子裡裝的是冷凍的海鮮。每次都順利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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