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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庭上披露許仕仁先後出任政務司司長及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期間入不敷出。資料圖片
支出超收入近兩倍 養馬掃唱片旅遊狂碌卡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續審,控方庭上披露許仕仁於2005年7月至2009年1月先後出任政務司司長及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期間,總收入1,130萬元,但現金提款及信用卡簽賬竟高達3,240萬,相等於其總收入約3倍,他又每月豪花數萬至10多萬元在馬會養馬,並不時花數萬元購買唱片,大部分時間入不敷支,結果截至2010年6月,他欠債高達5,785萬元。 ■記者 杜法祖
主控官David Perry昨向陪審團解釋許仕仁的財政狀況,有關時段為許仕仁於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出任政務司司長期間,以及2007年7月至2009年1月20日出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期間,合共43個月,該時段內許仕仁從政府獲得的總收入為1,130萬元,但現金提款總數及信用卡簽賬分別為2,278萬及961萬元,即總支出合共3,240萬,相等於其總收入約3倍。
Perry指出,許仕仁每月的信用卡簽賬中,包括每月支出數萬至10多萬元在馬會養馬;不時花數萬元在「香港唱片」及HMV購買唱片,包括2008年7月在日本的HMV花掉4.18萬元;2006年及2008年豪擲合共27.7萬元購買Hermes名牌手袋;在名店Chanel簽賬1.2萬元;曾花合共25.4萬元購買名錶,亦有在四季酒店、君悅酒店、金鐘香格里拉酒店及港麗酒店簽賬,又不時到日本、倫敦及北京旅遊,2006年12月花7.1萬元入住倫敦四季酒店,以及2008年6月入住倫敦Dorchester Hotel花了15萬元,亦會在倫敦的劇院欣賞表演。
密密提款 曾一日提走18萬
現金提款方面,Perry指許仕仁不時會每日提款數次,有時每日提款10多萬元,例如2007年10月11日他3次提款各1萬元及3次提款各5萬元,合共18萬元,不過2007年8月罕有地完全沒有現金提款。
卸任司長後 花費無收斂
總結控方所讀出的紀錄,統計時段的43個月之中,只有其中7個月的現金提款及信用卡簽賬總數是少於該月收入,其餘36個月均入不敷支,而且許仕仁2007年6月底卸任政務司司長,改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每月收入由平均30多萬下降至10萬元,但其花費沒有收斂,尤其2008年7月至12月,每月的現金提款及信用卡簽賬合共均超過100萬元。
本案自今年6月初正式開審,已先後傳召52名控方證人出庭作供,控方已完結所有控方證人證供,主審法官麥機智着 9名陪審員於9月4日恢復到庭聆訊。自今日起至9月3日為案件中段小休,主審麥機智法官更叮囑9名陪審員在此段休假期間,切勿與別人討論本案證供,或作任何資料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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