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台灣「移民署」昨日表示,此前預告的第二次訪台的大陸個人遊觀光客留時間可從15日延到30日,由於有人提出疑慮,將彙整各方意見後審慎研議,最後再送「行政院」核定。
據中央社報道,本月11日,「移民署」預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最快10月份開始,大陸人民經許可訪台觀光,初次入境仍維持15天,而未曾有違規紀錄且是第2次申請訪台個人旅遊者,停留日期可延為30天。
台聯黨「立委」反對放寬
屬於深綠的「台聯」籍「立委」周倪安稱,到去年底為止,在台灣行蹤不明的大陸人士有2,300多人,她認為在有完整配套措施之前,不應倉促開放,否則恐怕成為「國安」漏洞,她表達反對立場。
曹顧齡說,放寬天數是反映業者需要,有助於提升陸客深度旅遊和促進觀光產業發展。修正辦法11日先預告,之後將呈報「行政院」核定發布實施。既然現在有疑慮,「移民署」會審慎研議。
「國安局」第三處組長黃永睿表示,「國安局」對兩岸交流有15項專案機制。滯台對象多是非法打工和假結婚,屬社會治安層面。陸客來台旅遊逾期停留的,只有十萬分之四,比例很低,「國安局」也會同相關單位加強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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