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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院前日披露文件,顯示美國政府曾於2008年要求雅虎公司配合國家安全局(NSA)的監控行動,提交用戶數據,否則將面臨每天25萬美元(約194萬港元)的巨額罰款。雅虎因此曾私下與政府展開激烈法律訴訟,最終敗訴。
雅虎法律總顧問貝爾在個人網站撰文表示,有關文件獲公開實屬難得,指這些文件「反映我們如何對抗美國政府的監控計劃」。貝爾指雅虎2007年拒絕配合違憲及過於廣泛的監控,並因此入稟挑戰政府但敗訴,法庭頒令雅虎須向政府提供用戶數據。
監督華府監控行動的「海外情報監視法庭」(FISC)前日下令公開相關訴訟文件。貝爾形容FISC解密這份長達1,500頁的文件,「是為爭取透明度贏得重大勝利」。公民自由聯盟認為FISC此舉反映政府需從根本作出改革,提高國安局監控行動的透明度。 ■路透社/美聯社/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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