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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江北姚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家庭醫生為兒童檢查身體。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周方怡 寧波報道)浙江省寧波市衛生局日前起草了《寧波市關於推行家庭醫生制服務的實施意見》,將建立長效的政策保障機制,加快推進家庭醫生制服務的實施。據悉,2011年起,寧波率先在浙江省開展了契約式家庭醫生制服務試點工作。按《意見》,寧波市的契約式家庭醫生制服務,將按人頭付費。
寧波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家庭醫生制服務在網格化管理和組團式服務的基礎上向以家庭為單位、簽約式、個性化健康管理模式轉變。原則上每個家庭醫生負責範圍不超過800戶居民家庭或2,500個居民。家庭醫生由合格的全科醫生擔任。
實行全科醫生負責制
以家庭醫生團隊服務為核心實行全科醫生負責制,團隊成員以一名全科醫生、一名公共衛生醫生和一名護士為主體,根據需要,可選擇配備1至2名健康管理師、若干名社工、義工等參與團隊服務工作。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外,對簽約家庭中的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等重點對象,給予定期隨訪和健康干預措施。
據悉,2011年9月起,寧波市開展契約式家庭醫生制服務試點工作,至今年6月30日,全市已實施城鄉居民與全科醫生簽約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151家,機構實施率為99%;簽約家庭58.7萬戶,簽約居民112.3萬人,常住人口簽約服務率為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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