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法院以分裂國家罪判處伊力哈木·土赫無期徒刑。 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辛鵬 烏魯木齊報道)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原中央民族大學維吾爾族講師伊力哈木.土赫提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分裂國家罪判處伊力哈木.土赫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庭審理查明,長期以來,伊力哈木.土赫提以「維吾爾線上」網站為平台,利用其大學教師身份,通過授課活動傳播民族分裂思想,蠱惑、拉攏、脅迫部分少數民族學生加入該網站,形成了以伊力哈木.土赫提為首要分子的分裂國家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在伊力哈木.土赫提的領導下,以分裂國家為目的,組織、策劃、實施了一系列分裂國家的犯罪活動。
惡意攻擊國家政策
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為達到其分裂國家、尋求新疆獨立的目的,有組織、有計劃地撰寫、編輯、翻譯、轉載百餘篇分裂國家內容的文章,大肆傳播分裂思想,惡意攻擊國家的民族、宗教、經濟、計劃生育等政策及措施;歪曲2013年巴楚縣「4.23」、北京「10.28」等暴恐案件的起因、杜撰中央民族大學發生漢族學生群毆維吾爾族學生事件,煽動民族仇恨,製造民族對立,為涉疆暴恐案件製造藉口,鼓動暴力行為;與境外機構、個人勾連,惡意炒作涉疆問題和案(事)件,企圖將新疆問題國際化,並杜撰社會問卷調查報告,以虛假數據偽造支持獨立和「高度自治」的虛假民意。法庭依據經查證屬實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電子證據及視聽資料等認定上述事實,依法作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