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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示威者用傘骨襲擊警員。 資料圖片
「佔中」搞手在策劃煽動時,用了不少「公民抗命」、「爭取真普選」和強調「非暴力」等概念,意圖為違法的「佔中」披上「民主」和「公義」的外衣。但事實是,戴耀廷去年一月在報章上發表一篇題為《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的文章,開宗明義就是要「由示威者違法地長期佔領中環要道,以癱瘓香港的政經中心,迫使北京改變立場」。「佔中」違法,已毋庸爭辯,發起人也直認不諱,甚至公開煽動違法行為,這對於一個崇尚法治的社會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行使權利損及他人
現在違法的「佔中」已經演變成示威者暴力衝擊警察防線,佔領金鐘、佔領銅鑼灣、佔領旺角等地,對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造成了極大的衝擊。廣大社會人士紛紛指出,香港擁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生活自由,以及表達自己意見的自由。但每個人在享受或行使「個人自由」權利的時候,都必須尊重和不影響他人同樣應享有的「權利」。要做到這一點,大家便要守法。因此,法治正是香港最要維護的核心價值,也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大家均呼籲示威者要盡快取消違法行為並支持警方依法恢復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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