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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郭炳江昨被控方質疑,指許仕仁早於2003年3月已遷入禮頓山,不但沒有支付租金,剛巧當時積金局正與新地討論續租一事,最終由身為積金局行政總裁的許仕仁負責簽署接受續租的信件,這豈非製造了「利益衝突」。郭炳江初時回應稱「我唔知道許仕仁在積金局的員工守則係點樣」,但當再被控方追問時,郭炳江表示「我覺得許仕仁要向積金局申報利益,亦唔應該代表積金局簽署接受續租條款的信件」。
控方質疑不知禮頓山租金「講大話」
郭炳江強調2004年2月積金局與國金一期正式簽署新租約,與新地在一星期內和許仕仁簽署顧問合約並無關連。新地於2005年7月13日就許仕仁的禮頓山新租約發出了新聞稿,指單位每月租金16萬元,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質疑郭聲稱案件開展後才知道租金數目是「講大話」,郭解釋可能自己記錯。
郭炳江多次要求主控讓他看新聞稿,但Perry解釋其目的是測試他的證供,郭不滿地表示:「我根本唔知你做乜,你有份新聞稿又唔畀我睇,我唔記得就係唔記得。」
Perry指郭炳聯的日誌記錄了2003年3月21日與郭炳江見面,討論許仕仁及國金租務部一名同事。郭炳江解釋是討論顧問合約及郭炳聯對國金租務同事的不滿,與積金局完全無關。郭炳江稱他於2003年完全沒有與許仕仁討論積金局續租一事,當年沙士爆發,局勢混亂,有很多話題可以討論。雖然積金局是一個大租客,但不是重要的租客,郭指2002年、2003年租務巿場雖然困難,但國金的情況較好,新地向積金局提出的租金已經很低。
Perry又質疑郭炳江及郭炳聯是關係密切的兄弟,郭炳聯無可能沒透露許仕仁於2000年曾向新地附屬的忠誠財務取得90萬元貸款。郭炳江解釋:「可能數目太細,就算之後兩筆150萬及300萬亦是細數目。」郭炳江解釋炳聯為人誠實及坦誠,但不等於每件事都要告訴別人。
炳江奇怪許為何向忠誠申貸
郭炳江指2004年5月,許仕仁向忠誠財務申請300萬元貸款及支付利息,但同一時間他欠許400萬元的顧問費,他覺得許的「做法很奇怪」。郭指他當時沒有想過立即償還400萬給許,他亦不知道許借錢的目的,只要他負責的顧問費在合約到期前清還便可以。
郭炳江指他已忘記是在會面中或電話中與許仕仁達成顧問的口頭協議,亦記不起雙方討論了多久。郭指許了解他沒有什麼耐性,所以許會在5分鐘內報告他對形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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