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甘肅農民工參與維權活動。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崔國清 蘭州報道)為創建「無欠薪」城市,甘肅蘭州市將於明年1月1日啟動欠薪應急周轉金,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欠薪應急周轉金由同級財政統籌安排,其中市級統籌資金300萬元(人民幣,下同),縣(區)統籌資金50至100萬元,專項用於解決轄區內欠薪問題。
欠薪應急周轉金是為了解決因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尤其是外來務工人員工資,並有可能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而墊付的應急周轉專項資金,其使用對象是與蘭州市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係,因用人單位負責人逃匿、隱匿或用人單位經營困難,導致被拖欠工資且臨時生活困難的勞動者。
對符合墊付條件的勞動者,墊付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進行墊付,欠薪月數不超過6個月的,墊付欠薪按照實際欠薪月數計算,超過6個月的,按照6個月計算。針對不能確認欠薪數額或有其他原因的,墊付或發給臨時生活費和路途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