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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晨續會,審議對立法會議事規則的技術修訂。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譚耀宗提出,修訂議事規則第十七條(3)有關會議法定人數的規定,在全體委員會一旦法定人數不足而回復為立法會時,立法會主席毋須再下令點算人數,而可即時宣布休會待續。議案最終在無人反對下通過。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十七條(3)規定:「如未有足夠法定人數出席會議,而有人向全體委員會主席提出此事,全體委員會主席即須指示傳召議員到場。15分鐘後,如仍不足法定人數,委員會即須回復為立法會,並由立法會主席點算人數,屆時如有足夠法定人數,則須再次轉變為委員會,但如不足法定人數,立法會主席即毋須付諸表決而宣布休會待續。」
譚耀宗:修例反映現行做法
譚耀宗昨日提出修訂第十七條(3)的議案。他指出,香港立法會目前採用的議事規則,沿用了英國議會模式為基礎,但英國議會在同樣的情況下,全院主席轉換為二院主席時,主席也需要轉換,但香港立法會的情況有所不同,全體委員會回復為立法會時,主席毋須轉換。
他建議,全體委員會回復為立法會後,應廢除「並由立法會主席點算人數,屆時如有足夠法定人數,則須再次轉變為委員會,但如不足法定人數」一段,因為立法會現行做法是,一旦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不足,委員會須轉換為立法會,而立法會主席不會再下令點算人數,並即時宣布休會待續,故認為提出修訂可反映現行做法。
葉國謙挺做法合理
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支持議案,認為修訂做法合理,又指議事規則委員會應研究在全體委員會階段,法定人數是否仍需要達到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
鄧家彪:反對派屢點人數拉布
工聯會議員鄧家彪支持修訂,又質疑經常有反對派議員以點人數進行拉布,認為現時可以隨時點算法定人數的做法,認為值得商榷。
譚耀宗的修訂議案最終以43票贊成、無人反對、1票棄權下,分別獲得地區直選及功能界別過半數通過。 ■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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