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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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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法律服務試推 千人受惠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昨日在網誌撰文,指民政事務局現已展開第二屆「義務法律服務表揚計劃」,鼓勵法律界人士參與志願服務,讓更多市民得到所需的法律知識,配合維護法治的精神。表揚計劃分設「個人組獎項」及「公司組獎項」,將嘉許由今年10月1日至明年9月30日期間所提供的義務法律服務。計劃截止提名日期為明年10月30日。

義務律師55位 學生義工百名

曾德成昨日在網誌上表示,去年初民政事務局推出全新「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試驗計劃」。實行計劃首年,近半受助案件是高等法院原訟庭案件,涉及民事訴訟、破產程序、人身傷害、雜項程序等。截至今年10月,試驗計劃提供近2,800節諮詢會面,共協助1,000人,超過九成受助的無律師代表訴訟人都表示滿意。現時共有55名法律專業人員登記成為該計劃的義務律師,超過100位法律系學生登記成為義工。

表揚計劃 分個人公司兩組

他說,為了表揚法律專業人士的義務工作,民政事務局於2011年至2012年舉辦「義務法律服務表揚計劃」,當時共有254名法律專業人員及31家律師行獲獎。鑑於上次表揚計劃的成效,回應了公眾期望,現已展開第二屆表揚計劃,將嘉許由今年10月1日至明年9月30日期間所提供的義務法律服務。

表揚計劃分設「個人組獎項」及「公司組獎項」。個人義務服務時間最少達25小時,相當於每兩星期提供一小時義務服務。大律師、律師、見習大律師、見習律師均可被提名或自薦。公司組獎項方面,任何已向香港律師會註冊的律師事務所都可參加。獲提名的律師行,應當在理念或使命上認同推動義務法律服務的價值。公司累計義務服務時數,應達公司法律專業人員人數乘25小時總數一成以上。

曾於首屆獲獎的法律專業人員及律師行,也可再次被提名參加。表揚計劃截止提名日期為明年10月30日,於2016年首季頒發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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