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禁制令是法庭的嚴肅命令,任何人都必須絕對尊重和遵從,並強調警方會按法庭指令做好準備,包括在有需要時採取拘捕行動。需要指出的是,「佔領區」的激進分子不會心甘情願地服從禁制令退場。面對清除路障行動可能遭遇的反抗,警方須準備足夠的力量,堅決拘捕對抗禁制令的極端分子,以強有力的執法行動維護法治權威。
法治是香港的社會核心價值,無條件遵守法庭頒發的命令是體現法治精神的重要內容。無論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能凌駕於法庭命令之上。佔領者即使不同意法庭的判決,也應透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而非抗拒、抵制法庭命令。如今法院不僅延長禁制令,更特別賦予警方清除路障的權力,就是希望公眾了解違反法庭命令的後果,切勿以身試法。同時,市民被曠日持久的「佔中」搞得不勝其煩,近日多項民調均顯示,超過7成的受訪者認為佔領者應立即退場,反映「佔中」已不得人心。無論是維護法治還是尊重民意,都必須堅決執行禁制令,清除各種路障。
必須看到,「佔中」是一場蓄謀已久的非法抗爭行動,以破壞法治、搞亂香港為手段,脅迫中央及特區政府在政改的原則問題上退讓,至今「佔中」的搞手們還妄圖推翻人大決定。「佔中」搞手及一些激進分子不會心甘情願地服從禁制令,不想佔領行動和平結束,肯定會負隅頑抗。禁制令自頒發以來,就未曾得到有效實施。有團體與執達吏帶同禁制令到佔領區清除路障,受到佔領者百般阻撓。激進分子公然蔑視法庭,不僅出言恐嚇,更擺出一副兇神惡煞的樣子,連法庭文件都被踩在腳下。
根據之前執行禁制令屢遭阻撓的經驗判斷,即將展開的依法清理路障,遇到激烈對抗的情況很大機會重演,如果沒有警方的協助,禁制令只能再度淪為一紙空文。警方不僅有協助執行禁制令的需要,更要充分考慮可能遇到激烈反抗,做好人手和裝備的部署,準備足夠的力量對付暴力抵抗,當場拘捕違反禁制令的佔領者,以強有力的執法行動彰顯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法治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