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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騰格里沙漠被大量排出的工業污水污染。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實習記者 馮芳慧 內蒙古報道)內蒙古近日進行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赤峰市的審計已經開始,鄂爾多斯市和牙克石市、烏拉特後旗3個試點單位的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離任審計工作正在成立審計組,制定審計實施方案。
在此項工作開展前,內蒙古審計廳成立了專門領導小組,分別到國土資源廳、煤炭工業局、林業廳、水利廳、環保廳、農牧業廳6個單位就土地、礦產、水、森林、草原等資源管理和監測評估情況進行了調研,確定了試點審計對象。
據介紹,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勢必會調整地方黨政施政的重點和方向,遏制地方官員為了追求GDP竭澤而漁、踐踏生態紅線的衝動,必將給地方官員戴上生態環境的「緊箍咒」。目前最重要的是如何把好政策落到實處,切實執行,真正追責,才能起到應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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