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黃大仙區議員及「人民力量」成員譚香文,早前入稟區院控告龍蟠苑(A至F座)業主立案法團,指該法團今年中兩次向住戶發信,當中內容相信是誹謗她,影響她的名譽,令她被公眾人士揶揄及蔑視,承受龐大壓力及感到尷尬,入稟要求法院頒布有關言論的禁制令,及向法團追討損失。
入稟狀指龍蟠苑(A座至F座)業主立案法團在本年6月16日及7月18日,向龍蟠苑住戶發信,信中內容相信與原告人譚香文(57歲)有關,對她構成誹謗,嚴重損害她身為黃大仙區議員、個人及專業的名聲,令她遭受公眾蔑視及憎恨。譚曾於9月去信法團,要求作公開書面道歉,但6日後遭拒絕,故循法律途徑追究。
譚香文為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曾於2004年至2008年出任立法會會計界議員,由2012年起再次任職黃大仙區區議會(龍星選區)區議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