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 記者 杜法祖 ) 於申請旺角「佔領區」禁制令訴訟中代表的士團體的律師鄺家賢,自己不但同樣捲入民事糾紛,還被指拖欠同行律師費,遭「行家」入稟高等法院,向她追討169萬元律師費,更指她涉嫌違反專業操守。案件昨於高院進行聆訊,法官質疑需否將事件轉介律師會跟進。
鄺家賢昨有到庭旁聽,庭外拍照時向記者表示「放過我啦」,但她對案件則不予回應。鄺於去年捲入手機生產商摩托羅拉與土耳其豪門Uzan家族之間的糾紛,在該宗民事訴訟中被列為被告之一。
原訴:勝訴獲額外款項違操守
原訴何文琪律師事務所(Angela Ho & Associates),在被告呈交的文件中,發現鄺曾與客戶簽訂的協議中,內容提及若訴訟勝訴,鄺便可獲得一定數額的款項,故原訴一方懷疑鄺違反專業操守。法官在聆訊中亦一度質疑此行為是否不當,及需否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鄺一方則指該指控與本案無關,惟法官在聆訊最後時表示,指控乃原訴提出的理據之一,無可避免會在判詞中提及相關指控,至於是否會將事件轉介律師會跟進,則會先聽取鄺的陳詞再作決定。
辯方:律師費是未核實「報價」
原訴指於本年3月接任在前述民事訴訟中,擔任鄺及其中4名被告的法律代表,惟於本年5月中後,除鄺外的四名被告均失去聯絡。而原訴指鄺在協議中承諾繳付相關律師費,包括聘請資深大律師畢烈志的費用約110萬,聘請大律師梁允信約39萬元及原訴律師行20萬元的費用,故請求法庭頒令鄺歸還拖欠的律師費。
鄺一方則辯稱只是作為一個「交接者」的角色處理事件,並不能因此理解成鄺是負責「找數」的人;且聘請相關的律師費用,只是「報價」,並沒有作最後核實。法官聽罷雙方陳詞,押後裁決。
律師會會長熊運信表示若律師收取一些額外的獎金,不一定屬不恰當行為;若是「不成功不收費」或是瓜分客戶的賠償則屬包攬訴訟的不當行為。若律師因違反專業操守而需接受紀律聆訊,最高刑罰是可能會被吊銷律師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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