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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傅龍金 福州報道)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關於進一步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快推進海域海島資源市場化配置,簡化海域海島使用審批程序,強化海域海島使用監管,對納入收儲計劃的海域海島資源,經依法登記後,可以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
隨�茠韘~福建「海洋強省」戰略的提出,海域開發使用不斷升溫,對海域資源的剛性需求急劇上升,利用方式也從以往的農業、養殖等單一類型,過渡到港口、旅遊、城鎮建設等日趨多元化的用海類型,以往一些「無序、無度、無償」的海域使用方式亟需調整。去年6月,福建省晉江市成立內地首個海域儲備中心,它把海域資源的開發利用,由單一的申請確認,逐步推向招標或拍賣方式確認海域使用權,確保資源配置過程公平公正及效益優化。
根據意見要求,福建明確沿海各設區市要借鑒土地收儲的做法,組建海域收儲中心,負責海域收儲工作,編製海域收儲年度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對納入收儲計劃的海域海島資源,可以通過補償、安置、置換等方式,收回海域海島使用權,以「淨海」、「淨島」方式出讓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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