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許娣聞、實習記者 于戈子琦 南京報道)從明年1月1日起,南京春節期間將不能燃放煙花爆竹。修訂後的《南京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明年正式實施,將以往的「日常禁放、春節期間有限開禁」調整為「常年禁放」,禁放範圍也有所擴大,由以往的四個主城區禁放,進一步擴大至雨花台全區,以及棲霞、浦口、江寧、六合等四個區的12條街道、2個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