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台「法務部長」羅瑩雪昨日表示,陳水扁如獲准保外就醫,期間是1個月,身體狀況如果改善,必須回監服刑,狀況不好可延長1至3個月。據台媒報道,羅瑩雪指出,受刑人保外就醫的最長期限是1個月,再檢查若病情沒有改善,還可以再延長1個月到3個月。獄方、醫師會定期檢查保外就醫受刑人病情,若有改善且可以服刑,則回監獄服刑,反之再延長保外就醫時間。換言之,監所要持續掌握保外醫治人的病況,至少每3個月檢查一次,「並不是說准了一次出去就沒事」。
陳水扁因犯貪污罪正在台中監獄培德醫院服刑。羅瑩雪強調,扁上次聲請保外就醫的檢查結果是今年5月的資料,因此需要重新鑑定。至於病情鑑定何時會有結果,她說「法務部」沒有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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