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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北京專家認為,以家庭為單位申報個稅並考慮家庭贍養系數,區別化計徵個稅,符合國際慣例,也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但從中國國情看,目前要實現這一政策,有一定操作難度。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賈康指出,個人所得稅改革將來的發展方向就是把個人全部收入歸併在一起計算,再加上家庭贍養系數進行調節。同樣1月3,000元的收入,單身漢1人吃飽全家不餓,那他就沒什麼可抵扣的因素;如果有妻兒老小,這份收入要養幾口人,允許他抵扣部分稅收才合理,由此為家庭負擔重的人減稅。他認為,這一設想在中國操作起來可能困難重重,但是方向是清晰的。
可先小範圍試點
北京大學勞動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陳立新也對本報指出,個人所得稅的功能就是調節社會成員收入的二次分配。但是中國現行個稅徵收辦法還有一定弊端,不考慮家庭贍養因素等家庭支出情況,一刀切計徵個稅,有失公平。而國際上很多國家都是以家庭為單位、區別化計徵個稅,如美國納稅以家庭為基本單位,國稅局計算家庭的總收入後,還要減去這個家庭因為贍養老人所產生的減免額度;在德國,如果納稅者已婚,那麼夫妻雙方贍養父母親或者爺爺輩親屬的贍養費用也是免稅的。
陳立新也表示,中國現有國情決定,要實現前述政策,有一定障礙,比如國內目前還沒有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稅務部門也沒有完善的監管機制,個人隱性收入與家庭成員收入,贍養、撫養人口等具體情況不好掌握;其二,目前中國戶籍登記比較散亂,如何以家庭為單位進行計徵個稅,難度很大。不過他認為,以家庭為單位申報個稅並考慮家庭贍養系數,區別化計徵個稅,符合國際慣例,也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可以在小範圍進行試點,然後開展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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