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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為減少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在事故現場的停留時間,緩解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擁堵,深圳交警日前聯合深圳保監局推出「快撤易賠」措施。1月1日起,在深圳市每天7時至20時、特定道路發生責任明確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無需等待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現場查勘,對事故現場拍照後即可快速撤離,憑借保險公司短信辦理後續定損。未移動事故車輛者,根據《深圳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交警部門將對行為人處予500元罰款。
此外,事故當事人若未在「快撤易賠」過程中提供真實準確信息,交警部門將對提供虛假身份、聯繫方式、車輛、保險信息的車主,按照交通肇事逃逸對行為人進行查處,查實後依法處予1萬元罰款,並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3個月和行政拘留10日。對消極、推諉、拒不履行賠償義務的行為人,依法處予5000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並將其錄入個人徵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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