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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丹回答提問。 中新社
綜合內地媒體分析,林丹個人裝備贊助商尤尼克斯和中國羽毛球隊裝備贊助商李寧公司存在主要競爭關係,故此昨日這個林丹簽新贊助新聞發佈會,絕對來得不容易。
與國際體壇相比,中國現行的舉國體制幾乎將運動員,尤其是優秀運動員所有的利益與權益,都「一網打盡」。如何來處理這種情況呢?其實一些職業化程度較高的項目已給出答案。比如女子網球項目近年來實施「單飛」的過程中,採取了運動員與相關部門簽約的做法;相關部門可以分享到一定比例的商業收入,但與此同時,也必須賦予運動員充分的自主權。
回到林丹簽新贊助,如果真是一種大膽的改革,那麼應該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國家隊贊助商的利益如何保證?運動員自主商業開發的邊界在哪裡?國家隊對運動員的約束性又體現在何處?......總之,用制度化、規範化的方式來確保各方利益。
更為重要的是,這樣的特例不應該只是針對某個運動員,而應該是針對所有的運動員群體;否則,便不是進步,而只是一種變相的「開後門」了。 ■記者 梁啟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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