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媒體昨日從福建省漳州市華安縣人民法院獲悉,華安法院日前對去年5月搭載26人(其中台客24名)的旅行團客車墜江重大交通事故作出一審判決,3名涉案人員獲刑。目前,不幸罹難及受傷的台灣遊客已領到全部賠償款549.5萬元人民幣。判決書稱,客車司機謝某民因駕駛車輛輪胎花紋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且行駛過程中未根據天氣及道路情況保持安全車速,造成交通事故,應負事故全部責任,被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