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建麗, 實習記者 白明珠 內蒙古報道)記者日前從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民政局了解到,為進一步規範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工作,確保低保制度公開、公平、公正實施,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認定辦法(試行)》,並將於今年2月22日開始執行。據了解,全區去年有城鄉低保對象199.09萬人,已覆核低保對象177.83萬人。不符合低保條件的13.9萬人被清理出低保範圍,7.45萬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被納入低保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