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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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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港大學生會政治干預校政


港大校務委員會昨日下午開會,港大學生會發起靜坐,向校委會施壓,要求解釋延遲委任陳文敏為副校長的原因。陳文敏匿名捐款醜聞愈揭愈醜,更被廉署立案調查,一個可能面臨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及偽造賬目等罪名的人,怎可能獲遷升。這在任何機構都不可能出現,在本港最高學府就更加不可能。港大學生會向校委會施壓要求委任陳文敏為副校長,這是破壞港大既定的規則及程序,是真正的政治干預校政,必須受到譴責。

捲入「佔中」匿名捐款醜聞的前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已被廉政公署立案調查。輿論指出,若作為法律學者的陳文敏涉及不誠實行為,會比一般不誠實行為更嚴重,是知法犯法,並可能涉及背後多方面的利益。陳文敏正被廉署立案調查,品格令人質疑,理應避嫌退出,斷無繼續獲考慮擔任港大要職的道理。港大是嚴肅的學術機構,更需依法辦事,嚴守基本原則。港大學生會向校委會施壓要求委任陳文敏為副校長,不僅對一些背景「清正廉明」的副校長人選不公平,而且破壞法治原則和港大既定的規則及程序。

港大學生會聲稱以「能者居之」為原則選任副校長,向校委會施壓要求委任陳文敏為副校長,這是滑天下之大稽。如果以「能者居之」為原則選任副校長,陳文敏絕非合適人選。

第一,陳文敏學術資歷不足,連博士學位都未取得,若要委任無博士資歷的陳文敏擔任副校長,港大必須充分解釋說服公眾以至國際社會。第二,在陳文敏任法律學院院長期間,港大法律學院「重政治、輕學術」,不務正業,教資會的學術評審報告顯示,港大法律學院成為評分急跌的「重災區」。第三,陳文敏縱容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組織違法「佔中」,非但沒質疑他無法履行教職,還繼續支付高薪厚酬,更為對方有關「佔領中環」的書寫序。第四,陳文敏本人也多次公開支持違法「佔領中環」,及曾兩度被澳門拒絕入境。

港大不是沒有賢能之才,若將備受質疑的陳文敏升遷為副校長,不僅不利港大的國際學術地位,而且違背了選賢與能的政治倫理。這才真正是與「能者居之」背道而馳。港大作為公帑資助的大學,必須正視陳文敏在品格、學術、管理、學歷等方面的問題,否則就是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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