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憲法法院昨日裁定,有62年歷史的通姦刑罪違憲,廢除有關法律條款。憲法法院首席法官表示,即使通姦在道德上應受譴責,國家權力亦不應干預個人私人生活。消息刺激韓安全套製造商股價急升。
憲法法院9名法官以7比2的票數,裁定以刑法處罪通姦者違反憲法。多名法官認為,通姦罪有違「禁止過度」原則,侵害了公民的性自主權及私隱。有法官指,雖然有必要為通姦行為採取法律措施,但對行為性質不同的多種通姦行為,一律判處有期徒刑的規定確屬違憲。
韓國1953年在刑法中設立通姦罪,有配偶的通姦者和通姦對象,均可判處2年或以下有期徒刑。韓國過去6年有近5,500人因通姦罪遭起訴,但個案相比以往已有所下滑,被判監者亦愈來愈少。韓國社會對於通姦罪的存廢爭論不休,有意見認為基於維持一夫一妻制、保障家族制度及女性權利,應該保留通姦罪。■韓聯社/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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