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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相杰在庭審現場接受公訴人訊問。 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張聰 北京報道)內地歌手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昨日在北京開庭。法庭宣判,尹相杰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尹相杰當庭並未明確表示會否上訴。尹相杰坦言,其毒品來源是由朋友提供,而其吸毒也是因為年底工作量大減壓。
現場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尹相杰均無異議並自願認罪。被問及吸毒原因,尹相杰坦承,吸毒是為減壓,因為年底工作量比較大,活動比較多,經常喝酒、熬夜,為了醒酒、讓工作順利一點所以吸毒。至於毒品來源,尹相杰表示,從朋友聚會上收集來的。在最後陳述時,尹相杰懺悔道,其行為給社會帶來了很不好的影響,「自登上舞台以來,是觀眾朋友的愛在養育着我,現在我不僅沒有報答大家,還做出了丟臉的事,我只想說一聲道歉,希望大家以我為戒。」
被問及是否上訴,尹相杰表示,需要想一下。尹相杰的辯護律師張顏庭後受訪時表示,尹相杰處罰過重,判決4、5個月拘役比較合適,至於是否上訴將尊重尹本人的意願。此外,他還表示,若尹相杰不抗訴,其或將於今年7月底前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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