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財政部、工信部等2日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從2015年起對有重大創新、獲得知識產權但尚未取得市場業績的首台(套)或首批次的裝備、系統和核心部件進行保險補償。
在保險形式上,《通知》提出,由保險公司針對重大技術裝備特殊風險提供定制化的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裝備製造企業投保,裝備使用方受益。中央財政對符合條件的相應企業,給予保費補貼。
業內專家認為,製造企業投保和保險機構承保,可以以市場化方式降低用戶風險,貼近企業需要,符合市場規律,同時還發揮了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