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 深圳報道)自2014年3月1日起至今,深圳新《控煙條例》實施已滿一年。截至2015年1月31日,深圳共出動執法人員17萬餘人次;勸導吸煙人員13萬餘人次,處罰8,856人次,共計個人罰款44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檢查各類場所約9萬處,給予警告行政處罰場所1,388處,對違法場所罰款處罰2宗,共計場所罰款4萬元。
深圳市衛計委副主任、市控煙辦主任孫美華向記者介紹,由於吸煙違法行為具有短暫性、反覆性、隨意性、流動性大、動態性強等特點,致使控煙執法存在取證難、執法難。對此,孫美華表示,將進一步強化場所管理責任制,通過各場所監控設備、市民「隨手拍」等渠道來協助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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