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偉
多名反對派政客包括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黃碧雲及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昨日到灣仔警署接受「預約拘捕」,五人在接受調查後隨即「踢保」。事後余若薇還賊喊捉賊的指,「預約拘捕」是浪費警力云云。
余若薇、李柱銘等「佔中」搞手在「佔領」期間高呼參與「公民抗命」,事後一定會承擔刑責,以顯示所謂「道德高地」云云。但事實是,他們不但沒有「從容作楚囚」,近日還紛紛到警署「踢保」,以為警方奈何他們不了。然而,這只是他們的一廂情願,「踢保」根本迴避不了罰責,當警方完成搜證後就會正式檢控,他們還是躲不過法律的審判;相反不過暴露其膽怯心虛,所謂承擔法律責任只是一個笑話。
不過,「佔中」檢控程序曠日持久,確實對社會造成了惡劣的影響。為甚麼「極端本土派」近日夠膽相繼到屯門、沙田、元朗搞事搗亂,甚至意圖在元朗重演「佔領」一幕?原因就是去年的「佔領」行動,警方雖然拘捕了大批搞手,雖然其罪行已經證據確鑿,人證物證俱在,但一眾搞手至今仍然逍遙法外,仍然在上演「踢保」鬧劇,仍然可以繼續向傳媒大放厥辭。為甚麼他們可以如此肆無忌憚?原因正是他們犯法之後至今仍未「落鑊」,不需負上任何法律責任,這令他們及其支持者愈益有恃無恐,也令到近期的暴力狙擊變本加厲。
無疑,警方搜證及處理各種文書工作都需要時間,但對於「佔中」這一場大規模違法的騷亂,理應特事特辦,及早將有關人士檢控。況且余若薇、李柱銘及「佔中三丑」都已經「局部認罪」,檢控應該盡快展開。否則,正義長期缺席,只會令激進派人士以為司法只是「無牙老虎」,將街道「佔領」79日仍然可以全身而退,這樣法治還有何威嚴可言?示威者再在元朗、屯門、沙田等地「佔領」一次又有何不可?
慶父不死,魯難不已。慶父是魯國公子,曾一再製造內亂,先後殺死兩個國君。後人以此比喻不除掉製造內亂的罪魁禍首,國家就不得安寧。香港也有慶父,就是一班「佔中」搞手以及外部勢力豢養的傀儡。要阻止慶父作亂,防止「極端本土派」借狙擊水貨客之名,行散播「港獨」歪風,圖謀「二次佔領」之實,就必須盡早消滅暴亂的根源,這個根源就是「佔中」。如果將「佔中三丑」、一眾反對派政客、黃洋達之流及早送進監獄,激進派還有戲可唱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