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地政總署、入境事務處及警務處近日嚴打水貨活動,包括被稱為「水貨店黑點工廈」的屯門德榮工業大廈。該工廈10樓一單位業主,日前入稟指租客擅將單位作商業用途,違反契約條款,要求法庭頒令租客交吉單位及賠償。
原告為屯門德榮工業大廈10樓C室的業主鍾淑儀,控告租客有機會國際有限公司。入稟狀透露,原告與被告於去年1月簽約,以月租2.3萬元租用10樓C室,租約期至明年1月,並訂明被告租用單位其間必須遵守法例,包括只能用作工業或倉庫用途。
原告於上月兩度收到地政總署來信,指該單位被用作商業用途,違反契約條款,要求糾正,否則會根據《政府土地權條例》將物業轉歸政府,並最遲於上月17日採取執法行動。原告兩次去信通知被告,惟對方沒採取任何行動。原告指被告違約及令她蒙受損失,要求對方交吉單位及賠償。
地政總署於上月17日發出聲明,指十分關注部分新界區工廈單位被改作零售商店,並涉進行水貨活動。地政總署成立特別行動小組,針對性打擊這類個案,日前已收回屯門新合里美基工業大廈兩個違契單位,及對37個涉違契單位發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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