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打擊無牌賓館違規經營,特區政府建議修例,日後大廈公契規定禁止經營的旅館將被拒絕發牌或續牌,若環境證據證明屬無牌經營亦將被檢控,業主、租客及佔用人須同樣負上刑責。事實上,無牌賓館在旺區中成行成市,不但威脅旅客及附近居民安全,而且對本港旅遊中心聲譽造成損害。過去發生多宗嚴重事故,已敲響了無牌賓館的安全警鐘。政府修例加強打擊,完善發牌制度規管,有助堵塞安全隱患。為滿足旅客對廉價賓館的需要,政府應盡快增加廉價賓館供應,推動商廈或工廈改建為廉價賓館,紓緩本港中低價酒店供應不足的問題。
隨着近年本港旅遊業持續發展,無牌賓館亦氾濫成災。無牌賓館大多位於鬧市商廈或舊樓民居,經營者往往把有限的空間劏成狹窄的客房,人流密集,環境惡劣,嚴重影響居民生活。不少更存在安全不達標、僭建等問題,成為大廈內的「計時炸彈」,一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2013年發生在北角五洲大廈的火災造成一死廿多傷,暴露了無牌賓館的安全隱患。整頓賓館亂象,堵塞安全漏洞已是刻不容緩。
根據《旅館業條例》,經營或管理無牌賓館均屬刑事罪行,但不少無牌賓館卻公然廣作宣傳招徠,視法例如無物,主要是由於當局規管不嚴、打擊不力所致。負責監管的民政事務總署多年來檢控無牌賓館數字偏低,法例又欠阻嚇力,導致業界亂象屢禁不止。政府推出一系列優化發牌機制措施,從不同層面規範業界經營,並且加強對違規賓館的刑罰,一旦罪成可罰款50萬元及最高監禁3年,並授予署方更大的調查權力,顯示政府打擊無牌賓館、全面整頓業界的決心。政府應加強執法,並且可採取放蛇等方式檢控違法場主,以發揮更大的阻嚇力。
必須指出的是,政府將來在考慮賓館的發牌及續牌時,除了考慮公契條文的規定外,也要一併考慮樓宇結構、消防安全、居民意願等多項因素,進一步完善發牌制度。同時,無牌賓館如雨後春筍般急速增加,與本港缺乏廉價賓館有直接關係。本港作為旅遊中心,但酒店特別是中低價位的酒店卻長期供不應求,才會衍生出無牌賓館的問題。本港的廉價賓館供應一日未跟上,利之所在,無牌賓館恐怕只會是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政府應對症下藥,因應將來旅客不斷增多的趨勢,增加符合安全標準的廉價賓館供應,從源頭上解決賓館業亂象。
(相關新聞刊A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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