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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霖(右)昨日與公司另一股東李安妮召開澄清記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吳文釗)羅霖早前被指有份投資的酒業公司涉跨境水貨活動,一名深圳大型水貨集團負責人報稱是她公司的股東,在掛上酒業公司招牌的店舖內賣水貨。羅霖昨日與公司另一股東李安妮召開記者會澄清事件,強調該名負責人只是分銷商之一,已有兩年時間沒跟她們入貨,不能算是她公司旗下,並指該店舖的名字跟她的一樣,但商標則是舊款,由於在內地她控制不到別人用甚麼名字,呼籲合作客戶認清商標。羅霖認為報道指她從事水貨活動有誇大成份,強調她是以正當手法去做生意,她說:「我們會採取法律行動,股東李安妮也會保留追究權利,現在先發聲明,然後再跟律師商量。」今後與分銷商合作會否更謹慎?羅霖坦言做生意很難查找對方底蘊,有人要刻意隱瞞就難以查證,她說:「今次事件對我很重要,因為是我首次從商,我對公司很有信心,認識了Angel(李安妮)多年,知道她投資一向好小心,大家合作一年多也做得好開心,那位負責人我們知道是誰,但我們沒有見過面,都擔心日後出街會被人指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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