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攝影師迪奧爾(Dior)姓氏與法國知名品牌Dior相同,兩周前竟收到對方的法律文件,指他侵犯版權,要求他撤銷將包含「Dior」一字的公司名申請成商標,否則「啟動法律程序」。
迪奧爾去年透過中介註冊「Dior Fine Art」,當地知識產權辦公室已接受其申請。不過迪奧爾兩周前突然收到Dior委託澳洲律師的信件,指Dior非常關注他使用「Dior」及申請註冊一事,強調Dior擁有新西蘭多項包含「Dior」名字的商標,要求迪奧爾在14日內撤銷有關申請,否則「別無他選」提控。
迪奧爾已呈交護照證明Dior是真名,又提出在公司註冊名稱前加入自己的名字,但仍遭Dior拒絕,他批評Dior的行徑是「欺凌」。 ■《新西蘭先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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