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昨日促請特區政府盡快研究及修改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及香港法例第五二一章《官方機密條例》的「女皇陛下」及「聯合王國」等具殖民主義體制的本地法律字眼。
法例中有皇室等字眼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昨日指出,根據香港法例第二六零一章《香港回歸條例》第五條至第六條,及香港法例第一章《釋義及通則條例》第二A(3)條及附表八,香港過去法例中對女皇陛下、皇室、官方、英國政府或國務大臣等提述,在內容與香港特區土地的所有權、中央政府負責處理的事務、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的情況下,須解釋為對中央政府或其他主管機關的提述。
充滿殖民統治色彩
不過,該會認為,香港回歸接近18年,但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二條至第五條、第七(1)條及第九條有關叛逆、襲擊女皇、煽惑離叛及煽動意圖等罪行,及香港法例第五二一章《官方機密條例》第三條有關諜報活動罪行中,充滿殖民統治色彩及違反國家主權的字眼,例如「女皇陛下」及「聯合王國」等字眼仍未被刪除,故促請特區政府盡快研究及修改有關等具殖民主義體制的本地法律字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