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去年11月「佔中」期間,有網民稱立法會將通過「網絡廿三條」而衝擊立會大樓,其間一名18歲青年涉嫌襲警被捕,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昨被判處感化令一年,條件包括不得參與非法集會、在社交網上載引致非法行動的挑釁刺激性言論及遵守宵禁令等。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行為不能接受,警員執行職務不是為一己私利,他們是要維持社會秩序,並指法庭有責任保護執行職務的警員。
被告為18歲的袁梓鋒,案發去年11月19日,有網民稱立法會將通過「網絡廿三條」,示威者遂聚集立法會大樓,用鐵馬及磚塊等破壞大樓設施。其中袁當日涉嫌用手背,襲擊在場設立封鎖線警員的上唇人中位置,其後被拘控襲警罪。
晚九朝六留家 禁網上「挑機」
袁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指,法庭有責任保護執行職務的警員,但考慮被告未滿21歲及沒有案底,判處感化令一年,條件包括不得參與非法集會、在社交網上載引致非法行動的挑釁刺激性言論、每晚9時至翌晨6時,除非得到父母陪同或感化官批准,否則要留在住所。
裁判官提醒被告,如果違反感化令,法庭有權罰款及重判,希望被告言出必行,遵守感化令的條款。
廚師襲警 下月判刑
此外,37歲地盤工周重其去年10月5日於違法「佔旺」時涉嫌襲警案,前日控方在審訊中途稱收到一段對辯方有利的網上片段,申請押後,至昨日控方宣布不提證供起訴,撤銷所有控罪。律政司發言人指,考慮相關證據和警員作供後,認為不能定罪,故不檢控。
畢業於中大中文系的26歲廚師劉子僑,被控去年9月28日違法「佔中」期間,在政府總部附近襲警。被告稱「俾人屈」,又稱開審當日,才首次見該名受襲的警員。案件押後至5月13日判刑。
另方面,上月1日的「光復元朗」的反水貨客活動,其間爆發警民衝突,多人被捕。30男2女早前被控襲警、阻差辦公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其中15人昨再提訊,其中被控向警員投擲水樽的周俊傑(31歲),因警員未能認人而獲撤控;至於被指管有手套、眼罩、鐵筆及螺絲批等攻擊性武器的許立宏(21歲)則因證據不足獲撤控。其餘13名被告分別否認襲警、阻差辦公等罪,押後至下月作預審或於6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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