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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圖為香港國際機場。 資料圖片
問:香港市民的通訊自由受到保護嗎?
答:受充分保護。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公共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有關機關依照法律程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居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基本法第三十條)
問:香港居民有遷徙自由嗎?
答:有。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居民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遷徙的自由,有移居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自由。(基本法第三十一條)
問:香港居民有出入境自由嗎?
答:有。香港居民有旅行和出入境的自由。持有有效旅行證件的香港居民,除了受到法律制止者外,都可自由離開香港特區,無需特別批准。(基本法第三十一條)
問:香港居民可以有信仰自由嗎?
答: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居民有信仰的自由。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開傳教和舉行、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基本法第三十二條)
問:香港居民有學術創作自由嗎?
答: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居民有進行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基本法第三十四條)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基本法網站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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