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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新聞發佈會現場。記者殷江宏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江宏 山東報道)醞釀三年的《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昨日起正式實施。該條例是山東首次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規範行政執法監督,破解了過去行政執法無法可依的難題。值得一提的是,該條例首次明確規定「臨時工」將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並將加大對「釣魚執法」、暴利執法的監督力度。
據悉,《條例》針對當下市民關心的「釣魚執法」、「臨時工執法」、「暴利執法」等問題制定相應監督措施。譬如,《條例》明確規定行政執法機關聘用的勞動合同制人員、勞務派遣人員、臨時借調人員以及其他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等。
此前,山東省已從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等領域遴選出102名法學專家,組成「山東省法律專家庫」,並選聘15名法律專家擔任省政府法律顧問,在內地首創「法律顧問+專家庫」模式,受到國務院法制辦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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