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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岷縣漳縣地震災區重建工作進展順利。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肖剛、實習記者 李娣娣 蘭州報道)《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防震減災工作的決定》日前頒布施行。《決定》以立法形式規定,至2020年,全省城鎮建築物全部實現抗震設防,農村民居採取抗震措施,實現國家防震減災目標要求。據悉,由省級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此類法例在內地尚屬首例。
甘肅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龐波介紹,該《決定》要求,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工程項目必須按抗震設防標準建設,未達標的老舊建築需進行抗震加固,新建農村公用設施和民居要採取相應的抗震設防措施,提高社會綜合防禦地震災害的能力。「2020年城鎮建築物、農村民居必須達到國家防震減災目標,這是硬指標。」龐波說。
同時,甘肅省的祁連山西段、甘青交界至甘東南兩大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內,縣級以上政府將建立完善與地震環境相適宜的監測台網、宏觀測報網等設施,最大限度地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地震減災工作經費亦將列入政府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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