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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將對內地外航公司進行安全評估。圖為廣州機場的外航客機。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中國民航局20日消息指,根據日前出台的《外國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評估管理程序》,中國民航局將建立外國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安全生產評價機制,加大對外國運營人的安全運行監管力度,督促其提升在中國境內運行的安全水平。
近年來,在中國境內運行並取得《外國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9部)運行規範的外國運營人數量逐年增多,運輸量持續增長。截至目前,在中國境內持有CCAR-129部運行規範的外國運營人已達到156家。但是,外國運營人的運行水平參差不齊,部分運營人不安全事件頻發,安全隱患突出。為此,中國民航局依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及其附件,相關的中國民用航空法律、法規、規章,建立了對外國運營人運行評估管理程序和系統。
管理程序規定了9類運行評估項目,共涉及飛行事故、嚴重事故徵候等34項具體評估內容。
最重處罰 禁內地運行
管理程序明確,由負責運行審定的民航地區管理局進行外國運營人的運行評估管理。主管局將根據運行評估項目的相關標準對外國運營人進行評估和計分。持有CCAR-129部運行規範的外國運營人,分值在-12分及以下時,將可能被吊銷CCAR-129部運行規範,全面禁止其在中國境內運行。在CCAR-129部運行規範失效後,外國運營人的動運行評估檔案也將長期保留,以作為對外國運營人評估結果的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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