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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路艷寧 貴陽報道)因工作所在地貴州和戶籍所在地安徽再婚生育二孩政策不同,貴州省荔波縣教師覃某5月大的胎兒被責令引產,否則公職不保,引發輿論嘩然。此後,雖然貴州計生委承認覃某二孩生育符合政策,但產婦母子的遭遇仍令人唏噓:若非媒體關注,胎兒難道真的不保?
因各省省情和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國家規定,計劃生育工作由戶籍所在地與現居住地共同管理、以後者為主,並沒有全國統一的規定。因此,貴州計生部門作出的規定似乎無可非議,但是,目前內地並無一部法規規定准生證單在頒發省份有效,出省則失去法律效力。而且,當前社會人口流動--特別是處於婚育年齡的青年群體在省與省之間流動性頻繁,戶籍地與居住地分離的情況非常普遍。准生證「出省無效」就會成為限制人力資源流動的一道枷鎖。
當地計生部門認為,覃某夫婦是打了政策「擦邊球」:在已有身孕的情況下,將戶口遷移至安徽。其實,政府部門應該從人權角度出發,消除制度管理上的漏洞,避免百姓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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