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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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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個案調查中 暫無意酌情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多個團體昨日下午遊行到灣仔入境處大樓,要求當局遣返懷仔。入境處傍晚發聲明回應指,懷仔獲發行街紙不代表已經獲得任何居留身份,並強調個案的調查工作才剛開始,現階段入境處處長不會就該兒童的個案行使酌情權,讓他合法留港。處方重申,過往只會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才會批准相關人士留港。

行街紙非居權 只因調查需時

入境處昨日傍晚表示,他們正就事件展開調查,目前以一般程序向懷仔簽發行街紙,是因為考慮到由於有關調查工作未能於短時間內完成,以及懷仔潛逃機會低,但這並不代表他已獲得任何居留身份。

處方續指,現階段會先核實懷仔身份、透過內地有關部門聯繫他的內地父母,以及查核其他涉案者提供的內容是否屬實,並強調一般情況下,任何在港的不合法居留者,皆會被遣返送回原居地。如不合法居留者為未成年的兒童,該處會盡量聯繫該兒童的父母或親人,以便遣返和接收程序順利進行。

入境處強調,個案調查工作才剛開始,現階段入境處處長不會就懷仔個案行使酌情權讓他合法留港。一般而言,入境處處長行使酌情權時,會按每宗個案相關的特殊情況作出考慮,包括個案本身是否具備充分強烈和有力的人道或恩恤理由,過往只會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才會批准相關人士留港。

若短期內難遣返 不阻入學

處方又指,若教育局收到有關懷仔的入學申請時,會按程序諮詢入境處,若當時情況未能確定他可於短時間內被遣返,入境處會對其入學申請沒有意見,好讓教育局盡快安排該兒童接受教育。

入境處重申,任何家庭成員不應為逃避法律責任或其他家庭原因而使兒童在港匿居多年,此舉違反香港法例,亦剝削該兒童接受正規教育的機會,並對其身心造成深遠影響,有關行為不應被社會接納。處方處理有關個案時,一直按照相關法例和既定程序進行,任何人士的協助或介入,皆不會對處方對案件的處理造成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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