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自2003年推出iTunes線上音樂商店以來,一直與媒體公司就所得收入三七分賬,這個分成比例其後獲Google及亞馬遜等網絡公司採用,成為過去逾10年數字媒體行業的慣例。蘋果近年面臨Google的激烈競爭,英國《金融時報》報道蘋果有意調低分成比例,以吸引更多供應商增強競爭力,同時打消監管機構對蘋果壟斷地位的指控。
目前Spotify、Deezer和Rdio等網上音樂串流服務,需要把經由蘋果應用程式(app)內建的付款系統所收取收入的30%,支付給蘋果當作分賬。據報蘋果正與媒體公司商討降低有關比例,任何變動將適用在新的蘋果串流電視服務及新版報刊平台Newsstand,但App Store會維持現有協議。
業內人士指出,很多媒體公司與蘋果分賬後只有些微利潤,部分甚至「倒蝕」,故蘋果若願意降低俗稱的「蘋果稅」,業界將獲益良多。不少app開發商一直不滿蘋果的收費模式,稱小部分開發商壟斷了App Store大部分收入。前蘋果開發商亨特建議,蘋果可考慮採取分級的收入分成制度,向收入愈高的開發商要求以較高比例分賬,以加強對小型開發商的吸引力。 ■英國《金融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