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蔣家第四代蔣友青被控恐嚇案遭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台北士林地檢署昨日傳喚他到案執行,他繳交罰金18.3萬元新台幣後離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蔣友青被控恐嚇台北美國學校,一審依恐嚇公眾罪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蔣友青提上訴後,又撤回上訴,全案於今年3月間確定。
蔣友青被控於2013年8月到11月,頻繁在臉書(Facebook)發布英文恐嚇文字,並寄電子郵件恐嚇台北美國學校副校長,揚言「我是恐怖分子」、「屠殺全校師生」、「放置炸彈」,遭檢方依恐嚇公眾罪、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