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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建麗、實習記者 圖們、通訊員 王瑞芳 內蒙古報道)日前,內蒙古財政廳、內蒙古衛計委會和內蒙古人力廳聯合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旗縣級公立醫院實施取消藥品加成政策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7月5日起正式實施。另外,對於應安排資金不能及時到位、執行進度慢、資金違規使用的地區,內蒙古財政廳和衛計委可根據情況和有關規定停止撥款收回補助資金。
據介紹,該《辦法》明確,全區102個旗縣區的所有公立醫院按照「建設靠政府、運行靠服務」的原則,醫院取消藥品加成而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增加財政投入和醫院加強核算節約成本按6:3:1分擔。對於地廣人稀、艱苦邊遠和服務需求不足的旗縣以及蒙醫中醫醫院,財政補助比例可適當提高。其中增加財政投入部分,補助資金由自治區、盟市、旗縣按照1:1:1的比例共同分擔,並列入年度預算,有效減輕了旗縣財政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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